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规定设立的专项资金、纾困救助基金,以及给予民营经济组织的各项奖励、优惠、补贴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颁布实施后六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