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气经营服务第十六条有效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依法选择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者。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