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制定本行政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