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章 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中间区内建设对电磁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以及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建设辐射无线电波的设施的,应当符合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征求射电望远镜管理单位意见,并征得省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同意,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