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建立省、州和相关县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射电望远镜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电磁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协调解决涉及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安全保障的重大事项。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