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8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