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种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品种审定、登记与备案、生产经营许可、技术推广、监督管理等信息。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