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相关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排污数据等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向社会披露。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