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灌区保护条例/第六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三十条有效灌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当维持"山水林田湖草"的自然生态系统,保障生态空间,维护灌区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