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灌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本市都江堰灌区保护,促进都江堰灌区经济与社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