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无线电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无线电知识、电磁辐射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保护无线电电磁环境和电磁辐射环境的意识,引导公众依法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

无线电频率、台(站)和设备管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