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无线电站址资源规划应当符合资源共享的管理要求。

具备兼容条件的无线电台(站)站址,应当共享使用。

设计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应当满足多套无线电通信系统的共享要求。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