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政府1995年4月1日公布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