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设立的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的的开发区。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