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森林资源信息库,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森林资源进行经营管理;权属证书、规划设计文本、图纸、合同、协议、森林经营方案等资料应当及时归档,依法管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