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发挥国有林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功能,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