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歪曲、贬损等行为的,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