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分类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本市对代表性项目按照存续状态和项目类别实行分类保护。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