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文瀛湖保护范围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即文瀛湖景区:东至柳莺路,南至恒安街,西至文瀛南北路,北至云州街以内的区域,包括文瀛湖水域及沿岸景观区;

(二)二级保护区为文瀛湖景区外围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区:东至得大高速公路,南至高铁用地,西至永安路,北至云州街、北环路、得大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岸外侧五十米以内的区域。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