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文瀛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利用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文瀛湖景区经营服务网点应当由文瀛湖保护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网点应当设置在离开湖岸线六十米以外的区域,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区资源和环境。在文瀛湖景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地点依法经营,并遵守景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