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文瀛湖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保护第十四条有效文瀛湖外围滨湖建筑高度控制圈层以文瀛湖景区边界为起点,按下列规定确定:(一)第一圈层宽度二百米,控制高度二十米;(二)第二圈层宽度三百米,控制高度六十米;(三)第三圈层宽度五百米,控制高度一百米。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