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三十三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