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的重大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必须在二个月内审议,并作出决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