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