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秸秆焚烧污染防治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组织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公益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