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区发展现代能源经济,坚持煤、电、油、气、风、光等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构建安全、绿色、集约、循环、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