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燃煤污染防治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对煤炭销售和使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实施源头治理、动态监管、分类整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