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可回收物目录,制定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和回收处置的便利措施。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