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在职培训、继续教育、出国(境)访学、海内外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培训交流活动。

鼓励用人单位增加人才培训经费投入。海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等在本市举办产业发展学术会议、高端论坛和科技展会等活动,市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