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代建、咨询服务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