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五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机构、学校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和网络学习平台,使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老年人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向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便利。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结合学校特色开发老年教育课程,利用自身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