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扶持行业目录,制定发展老龄产业的扶持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和参与老龄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企业研发、生产、经营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家居、康复辅助等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企业和养老机构开展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发展智慧养老服务。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