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市绿化应当突出山城风貌,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