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条有效城市绿化应当突出山城风貌,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的原则。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