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城市绿地建设应当结合海绵城市与节约型园林绿化理念,采取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透水铺装等方式,实施喷灌、滴灌节水技术,选用节水抗旱植物。城市园林绿化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采用自来水浇灌的应当执行最低水价。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