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及询问的答复第五十五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