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第五十一条已修改经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报请批准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