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安全进行经常性疏干排水的,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缴纳水资源费,并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