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企业技术创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