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利用自行生产的热能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本条例所称供热设施,包括热源厂和锅炉房、换热站、管网及室内管道、管道井、泵站、阀门室、计量表具、散热器以及其他有关设施。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