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支持和服务开发区开展横向合作,与其他经济体以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方式,建设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或者产业合作联盟。鼓励和服务有条件的开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跨国公司开展国际合作,支持和服务各类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