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支持在开发区内设立金融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知识产权交易、人力资源服务等中介服务平台,为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