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监督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