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