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州人民政府、泸溪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