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重大科普成果纳入本级科学技术奖范围,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