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人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实施养护管理,定期对其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