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市:东至兴盛路,西至聚仙桥,北至北山根,南至青兰高速G22线为限制燃放区域。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和华亭市的限制燃放区域,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限制燃放区域应当随着城市的发展依法及时调整并公布。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