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