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宿舍管理人员对住宿学生进行管理,定时开展安全巡查。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