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章 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第十九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制定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水灾、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保障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